江天勇判囚不上訴 妻﹕酷刑下「被認罪」
709案家屬聲援遭警帶走
【明報專訊】被「709大抓捕」波及而被捕的維權律師江天勇,昨日湖南長沙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江當庭表示不上訴。身在美國的江天勇妻子金變玲表示,絕不接受判刑,堅信丈夫無罪。
江天勇案昨日宣判,709案李和平律師的妻子王峭嶺、王全璋律師的妻子李文足、謝燕益律師的妻子原珊珊和翟岩民的妻子劉二敏,同到長沙中院聲援,但遭便衣警察暴力對待。李文足被拖拽50多米,手機遭搶;王峭嶺手腕手指被掰傷。二人一度被扣押在長沙公務員培訓中心。
「散播言論詆珙F府
受助境外勢力」
新華社引述法院指出,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並發布大量言論攻擊、詆珙F府部門、司法機關及國家法律制度。法院又指,江多次赴境外參加以推翻國家政權為內容的培訓,向境外反華勢力申請炒作熱點案事件的資金支持。
江天勇是「709案」維權律師謝陽的辯護律師,去年11月,江因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被捕。今年8月22日,江天勇案開審,其所涉罪名已由被捕時的「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為境外提供國家機密」和起訴時的「顛覆國家政權」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江當庭承認曾發表攻擊中國司法機關的言行。
法院指江認罪悔罪輕判
法庭消息顯示,2013年,江天勇與一些律師發起成立「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插手、炒作國內熱點案事件。2015年起,江天勇針對709律師周世鋒顛覆國家政權案等,肆意歪曲事實、煽動他人非法聚集滋事、利用輿論挑動仇視政府等,攻擊和誹謗國家制度,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2016年10月,江天勇指使謝陽的妻子陳桂秋編造「謝陽在羈押期間遭受酷刑」系列文章,在網上炒作,還大量轉發這些文章及境外網站報道,煽動民眾對司法機關不滿。法院認為,江天勇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又指江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並能當庭認罪、悔罪,江的辯護律師請求對江從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予以採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關注團體發聲明促放人
江天勇妻子金變玲2013年起帶女兒赴美,她昨在個人Twitter發聲明稱,對江天勇的兩年實刑「絕不接受,絕不認可」,堅持江天勇無罪,並稱江只是在酷刑和威脅下「被認罪」和「不上訴」。金變玲憂慮江天勇的身體,要求當局保障他的各項權利,並依法立即允許家人探望。金變玲表示,會繼續在國際上為丈夫發聲,直到他獲得真正自由,和家人團聚。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昨日就江天勇有罪判決及刑罰發表聯合聲明,指這次的判決毫無公信力, 表示不接受任何對江天勇的有罪判決,並要求改判其無罪並立即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