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警濫權銬手 7•1示威者索償 盼藉聆訊令警公開用武指引
【明報專訊】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7月1日訪港期間,有多名示威者在尖沙嘴海旁擬展示「我要真普選」橫額,其中兩名示威者隨即被警員鎖上手銬帶走。二人質疑警方在他們沒有反抗下使用手銬,有濫用武力之嫌,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各索償5萬元,案件昨提訊。二人在庭外強調,期望透過聆訊令警方公開一直保密的《警察通例》中有關警員使用武力的指引,監察警權。
告警務處長 官質疑告錯人
申索人為關振邦及梁國華,被告人為警務處長。案件昨首次提訊,審裁官質疑申索人或弄錯被告人身分,「鬺琤蒆鶡鳥鷛|告錯人」。被告人一方亦提出類似疑問,並要求申索人將相關文件寄予律政司。
審裁官稱,考慮本案涉及眾多法律觀點,建議申索人盡快尋求法律意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日再訊。
申索人在入稟狀中指出,案發當日兩名申索人擬展示標語示威,其間有便衣警員在沒有出示委任證下和他們爭執。
展示真普選標語 沒反抗警員
其後一名軍裝警員表示要拘捕申索人關振邦,將關反轉身,臉朝地下,又將他雙手拗向背後,將他扣上手銬後再拉他起身。
入稟狀又稱,另一申索人梁國華及後亦被拘捕,惟梁本來只是站在一旁用手機,並沒有任何反抗警方的行為。警員為梁扣上手銬,並稱若他拒絕合作,就會涉嫌干犯阻差辦公。
兩名申索人被押上警車,到達尖沙嘴警署前一直被扣上手銬,令二人感到極度不適。
兩名申索人認為當日被扣上手銬並不合理,質疑警方使用過度武力,違反《警察通例》第29章第5條下可以使用手銬的情G,各索償5萬元,即包括傷痛賠償2.5萬元、尊嚴受損賠償1.5萬元,及懲罰性賠償1萬元。
【入稟編號:SCTC042079、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