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菲沙大學(SFU)犯罪心理學教授戈登(Rob Gordon)表示,警員執勤期間中槍身亡屬極之罕見。 戈登指,時有的情況屬警察於車禍中殉職,但少會因該類犯罪活動執勤時身亡。 據加拿大統計局數案顯示,於1961年至2015年間,卑詩有10名警員殉職,全國有144名警員殉職。全國統計數字顯示,每十名殉職警員有九名中槍身亡,有1/4是在調查劫案。 戈登指,加拿大上一次有警員中槍殉職是2014年,紐賓士域省蒙克頓市(Moncton)三名騎警遭槍手Justin Bourque擊斃。 而再上一次是2007年,兩名騎警分別於西北地區(NW Territories)及努那烏特地區(Nunavut)遭中槍身亡。另於2005年阿省Mayerthorpe,四名騎警遭擊斃。 據皇家騎警資料顯示,卑詩上一次有騎警中槍殉職是1985年3月,緊急應變部隊成員Michael Joseph Buday在Teslin湖嘗試拘捕疑犯期間中槍身亡。至於本省上次有警員殉職,是在去年4月,溫哥華島西岸(West Shore)女騎警貝克特(Sarah Beckett)出勤時遭一部小型貨車撞及後死亡。 而上次阿市殉職的警員為John David Goyer,他在2001年9月26日執行任務時受傷,但因此而變成患上漸凍人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最後他在五年後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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