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移民擴至22歲新例 惠及5月3日後審核舊案
限明年1月底前網上填表通知移民部
【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修改依賴子女隨父母移民規定﹐隨父母申請移民的依賴子女年齡限制從最小19歲擴大到22歲﹐新規定從今年10月24日起生效。移民部昨日表示,2017年5月3日到10月23日之間正在加工審核的移民舊案﹐如果依賴子女年齡在19歲到21歲之間﹐同樣適用新規﹐但必須在明年1月31日前上網填寫表格﹐通知移民部﹐經過移民部審核。
昨天在多倫多萬錦市一家移民和社區中心﹐聯邦國會議員張海盈(Salma Zahid)代表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長赫森(Ahmed Hussen)宣布最新的移民規例。
聯邦移民部官方網站昨天公布﹐為了幫助更多的申請移民家庭實現家庭團聚﹐聯邦移民部引進「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基於人道同情考慮和公眾意見﹐允許那些2017年5月3日到10月23日期間遞交移民申請的個案,以及從那天計算其申請人子女的年齡在19歲到21周歲之間正在申請的舊案﹐這兩類舊案可以適用新規定﹐申請依賴子女移民。
聯邦移民部給出的具體規定是﹕第一種情況﹐如果在2017年5月3日那天﹐移民部正在審核加工的舊案,其子女的年齡在19歲到22歲之間﹐那麼可以適用10月24日實施的此新規例﹐即申請人可以添加此依賴子女的移民申請到舊案中。第二種情況是﹐如果是2017年5月3日到10月23日期間遞交的申請﹐那麼同樣適應此新規例﹐可以補充申請19歲到21歲年齡區間的依賴子女移民。
移民部特別提醒申請人﹐符合上述兩種情況的申請人﹐必須在2018年1月31日前上網填寫申請表格﹐通知移民部。移民部在接到通知後﹐會直接通知申請人是否可以增加和擔保符合條件的依賴子女進入申請個案。
移民部最後還表示﹐依賴子女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還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家庭團聚問題﹐具體途徑和辦法可到移民部網站查詢。
移民顧問吳冰表示﹕「移民部的這個調整﹐顯然是採納了民意﹐使移民政策更加公平人道。我要提醒是﹐符合條件的舊案申請人務必在明年1月31日前上網填寫表格﹐把自己的申請條件通知移民部﹐等待移民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