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被傳媒揭發與兄弟姊妹繼承父親的農地上有違規建築。發展局長黃偉綸昨出席電台節目後稱,廖振新未曾擁有該農地,亦非遺產管理人,故處理不到農地上的事情,若日後任何政府政策牽涉該農地,廖一定不能參與。 稱廖沒擁有該農地 黃偉綸昨被追問廖振新的家族農地最新進展,他表示廖的雙親相繼過世後,遺產留給廖及其5名兄弟姊妹,廖目前沒擁有該農地,亦非遺產管理人,故無法處理農地上的事情,他的家人正與有關部門處理。 黃偉綸強調,地政總署會公平公正處理,廖振新亦從來沒有在地政總署處理該農地事宜上存在任何角色及參與,若日後任何政府政策牽涉該農地,廖一定不能參與,目前亦有機制確保沒有利益衡突。 廖曾申報有關農地權益 廖振新上任時申報繼承父親在元朗一幢村屋及農地六分之一的權益。日前有報道指出,相關土地上有平房被分成4個獨立單位,並先後被當局發信警告及「釘契」,又有一座兩層建築屬未經批准構築物,另一座兩層建築雖有農用批准書,但面積及高度不乎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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