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大仙中心南館地下一間韓式燒烤店,因未有在指定日期減少排放油煙,對居民及候車乘客造成環境滋擾,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5000元。 被環保署罰款的韓燒店屬韓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集團旗下,位於黃大仙中心南館。據該商場資料,內堨u有一間韓燒店名為炑八韓烤,屬韓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本報昨致電該店查詢,職員稱不清楚事件,要由寫字樓回覆。 環保署人員在3月調查一宗食肆油煙投訴時,發現涉事食肆沒有為煮食爐具安裝適當的設備控制油煙,排氣口面向行人路及鄰近巴士站,油煙影響鄰近居民及巴士站的候車乘客,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食肆於指定日期前加裝適當設備,惟該食肆於指定日期前仍未按要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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