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上周三實施新的入籍修訂,為配合新措施,移民部的申請表格及指引亦已更新,對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亦有修訂,包括取消要求申請人提交「移民紙」(landing paper),移民部提醒申請人要使用新的表格及細閱已更新的申請指引,因為現時遞交的申請,會以新例為依歸。
聯邦移民部已實施新的入籍年限要求、放寬入籍考試年齡限制等修訂一星期,很多已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都紛紛準備遞交申請。移民部並已更新申請表格及指引,新表格除由原本的8頁縮短成6頁外,移民部對申請人需要遞交的證明文件亦有修訂,並已取消要求申請人提交「移民紙」。
據移民部最新的入籍申請證明文件清單(CIT 0007)所列,成年申請人需要隨申請表附交的基本證明文件,包括居住日數計算器的列印本、過去五年的護照影印本、語言能力證明、附有名字、照片及出生日期的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兩張合規格的照片,以及繳付630元申請費的證明,以往申請人必須繳交的「移民紙」則不必提交。
聯邦移民部發言人聖約翰(Faith St. John)向本報確定,新修訂實施後,申請人無需再提交「移民紙」作為入籍申請的證明。她提醒申請人,由於新例已在本月11日實施,申請人需要使用已更新的申請表及申請指引,因為新表格及指引是依據新的入籍法修訂而製作。
有申請人對於不用提交「移民紙」作為證明表示歡迎。台灣移民陳女士說,她在準備申請的過程中才發現,數年前因為遷居而遺失「移民紙」,本來正煩惱要申請補領,取得後才可申請入籍。她說:「現在知道這個消息,當然非常高興,因為不會被補領的手續耽誤申請入籍時間。」
另一名準備申請入籍的香港移民李太則表示,因為之前有朋友提醒過「移民紙」是很重要的文件,所以特別將「移民紙」存放在銀行保險箱。現在得悉不用提交,可省卻前往銀行取出文件再去影印的麻煩。
除「移民紙」的要求取消後,有申請人亦發現,舊表格在語言能力證明的部分,其中一個選項是「在加國以外,以英或法語完成的中學或大專院校文憑、證書、成績單」作為語言證明,但新的表格卻刪去這一選項。有申請人擔心,移民部是否不再接受以海外取得的畢業證書作為語言證明。聯邦移民部回應指,申請人仍可提交上述所指的證明。而有關語言能力證明的詳細要求,申請人可參閱移民部網站,http://www.cic.gc.ca/english/citizenship/language.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