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黨爆炸品案 警否認教被告落口供
【明報專訊】前年6月,警方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5名男子其後被捕,被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共5罪。第5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全國獨立黨」內設科研組,專責研製「化學武器」。警員聞言感驚訝,經被告解釋後才知「化學武器」指煙霧彈。警員昨被辯方質疑曾與被告「秘密對話」,以教導被告如何答問題,警員否認。
被告稱科研組製「化武」惹誤會
被告依次為陳耀成(36歲)、鄭偉成(31歲)、彭艾烈(24歲)、胡啟賦(23歲)及文廷洛(26歲)。
第5被告文廷洛在警誡下稱,黨召集人曾教黨員做手勢,即右手握拳放心口,向前揮動並叫喊「勇武抗爭」。黨內負責財政的男子每月向黨員收取100元會費,他曾繳付兩次,被捕前一周因打算退黨,故拒絕再付會費。他另透露,黨內設有科研組,以研製「化學武器」,警員聞言感驚訝,文解釋「化學武器」是指煙霧彈,警員回應﹕「哦,煙霧彈,不是化學武器。」文稱曾與案中首3名被告一同到蠔涌亞視前廠房做「科學研究」,並親眼見到首、次被告將3種製作煙霧彈的材料混合及點燃,點燃半分鐘後有紅色火光及白色濃煙冒出。文強調他從沒打算到政總製造混亂。
說「你話」惹嫌疑 警稱口頭禪
在第一次會面紀錄中,警員邱樹明向文廷洛說「你話你鷊|議入面有人提過十個八個煙霧彈」。辯方昨表示被告根本從沒提及相關證供,何以警員會用「你話」這字眼,質疑警員與被告早前有「秘密對話」。警員初時表示忘記在什麼場合收到這資訊,之後改口稱「你話」只是自己的「口頭禪」,並否認曾威嚇或利誘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