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產假期間福利案 政府訴訟費增至236萬元
(渥太華8日加新社電)一群婦女追討產假期間的病假福利﹐聯邦政府律師抗辯﹐累積超過236萬元訴訟費。
加新社依據《資料索取法》﹐查詢聯邦律師的訴訟費﹐得悉司法部在2016年初到今年6月期間增加大約30萬元訟費﹐而聯邦執政自由黨一度說不會抗辯下去。加上此前公布另一個部門的法律費﹐聯邦政府為此案一共花費250萬餘元。
該案申訴人麥克雷(Jennifer McCrea)和她的律師不明白﹐政府為何不能結束訴訟案﹐就像補償關塔那摩灣(Guantanamo Bay)囚犯卡達爾(Omar Khadr)的損失﹐提出1,050萬元和解方案﹐或是補償60年代被迫離家原住民兒童的損失﹐支付最高7.5億元賠款。
律師莫羅(Stephen Moreau)說﹕「我相信我們的案件很有理據﹐這是唯一的正確做法。」
麥克雷說﹐她還有希望﹐相信自由黨會和解﹐就像它在2015年底大選期間的承諾。她又說﹐這宗案件最終可能要在庭上解決。
兩年前大選投票前一周﹐新民主黨與自由黨都保證﹐如果執政﹐就會立即放棄此案。
但莫羅說﹐自由黨與前朝保守黨政府如出一轍﹐事事抗爭到底。
國會在2002年決定允許確診癌病患者﹐除了休一年產假﹐還可領取15周的就業保險福利(EI)。
麥克雷在2011年7月產假期間確診乳癌﹐已在2011年8月切除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