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走犯被通緝青年匿屯門河被捕
【明報專訊】屯門警署昨晚發生走犯跳河事件。一名被通緝青年,前晚在無牌酒吧消遣被捕,昨晚辦理保釋手續時,突然跨過報案室大枱奪門逃出警署,跳進屯門河匿藏;事件擾攘近兩小時,青年由水警小艇人員拘捕送院。
被捕青年姓何,18歲,涉嫌從合法羈押逃脫、在沒有領酒牌的處所飲酒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因手腳擦傷,清醒送院經治理,未有大礙。
據悉,何兩年前涉及刑事案被捕,因當時未成年獲判感化令,何早前再犯案及違反感化令條文被通緝。前晚何在屯門區內一間無牌酒吧消遣時遇警方查牌,何疑因自知是「通緝犯」未有出示身分證,與酒吧其他人一同被捕帶返屯門警署通宵扣查,其間獲准聯絡家人到警署保釋。
保釋揭通緝發難水警消防小艇搜捕兩小時
消息稱,昨晚7時許,何被帶到報案室由家人辦理手續,其間何疑因被揭發涉及多宗罪被通緝,未能獲保釋,突然發難奪門逃出警署,警員尾隨喝止追截,何跑到警署附近建豐街,攀過欄杆跳落屯門河,一度與警方對峙,未幾走進行車橋底隱蔽處匿藏。警員封鎖現場調查及阻止何的家人及朋友走近河邊,其間水警及消防小艇到場搜捕;至晚上9時許,水警小艇在橋底一橋墩位置發現他,將他拘捕帶上小艇送返岸,由救護車送院治理;警方列作「從合法羈押逃脫」案處理,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1隊跟進。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有既定程序處理被羈留者;警方十分重視事件,會循多方面調查,並檢討事件,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