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滿期宜多留4個月 免計錯日數延誤入籍
【明報專訊】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預期,入籍申請將會大幅增加,但他提醒申請人,不要操之過急,並建議申請人在住滿日數後,再多預留約4個月,以防計算錯誤而申請被拒,因為一旦被拒重新申請,需時可長達兩年。他並一再強調:「準確度比速度重要。」
李克倫表示,很多準申請人都在等待新入籍法正式實施預備盡快提交申請,因此預期申請人數會出現大幅增加。他相信,移民部應該早已預計這個情況,但現階段並不知道移民部有否增加處理入籍申請的人手及資源,所以也無法估計屆時的審批時間會否延長,以及新例會否再次造成個案積壓。
李克倫並希望,移民部能在網上提供最新的申請所需時間,讓申請人參考。他說,現時移民部提供的申請所需時間,只是根據過去已處理的申請來計算,未能真正反映申請人現時提交表格的預期需時,他期望移民部能改善這一點。
對於新的申請規定,李克倫認為對移民部及對申請人而言都比以往簡便。他提醒申請者,在新例下,申請人仍要提供3年的報稅文件,作為居住證明的一部分。
他並建議申請人,在使用移民部網站的居住日數計算器時,將完成的資料列印一份作後備及參考,以免移民部的網站或因為使用量大增,而突然無法運作及資料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