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限制「老賴」(賴帳人,泛指不執行法院判決者),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了100多項限制「老賴」的權利,比如限制其出任董事、監事、高層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參軍、報考公務員、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禁止招標投標等,各地法院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但成效如何,則見仁見智。 強制設接駁鈴聲 曝光失信身分 四川省自貢市富順法院與通訊公司簽署《手機定位被執行人實施辦法》,借助手機定位「老賴」行蹤;河南省登封市法院與通訊公司合作,將「老賴」的接駁鈴聲強制設置成「您撥打的機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發布為失信被執行人,請督促其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只有當事人在執行相應義務後,法院才會取消。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互聯網金融事務部主任左勝高律師表示,內地法院案件執行難的問題多年來一直突出,背後問題錯綜複雜,有的被執行人是皮包公司無財產,有的則因判決要雙方互有履行義務,但一方履行標準無法確定,造成對方也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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