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公民廣場案 黃之鋒提出上訴
【明報專訊】2014年揭開佔領運動序幕的9.26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事件,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常委羅冠聰,當晚分別爬過圍欄進入廣場,並在台上呼籲市民參與,其後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上訴庭上月中接納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改判3人即時監禁6至8個月。繼周永康和羅冠聰提出上訴後,黃之鋒昨亦提出上訴。
指案件涉實質及嚴重不公
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收到第一答辯人(即黃之鋒)的上訴許可申請,以有關案件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G為理據,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庭早前於判辭中,表示香港近年「瀰漫一股歪風」,「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把公然蔑視法律視為光榮及值得自豪,影響部分年輕人,導致他們在遊行或示威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明言如判監不能以儆效尤,下次再有人犯同類罪行時,法庭會判得更重,以維護法治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