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家庭主婦去年受僱為保母,每星期照顧1歲女嬰5天,惟女嬰母親於接回女嬰時,發現女嬰頭皮、大腿內側及背部有多處瘀傷及紅腫。保母被控一項虐兒罪,昨日在裁判法院提堂,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保母昨離庭時手抱一名女童,有記者上前拍照時,保母以女童遮擋自己容貌。 被告邱玉明(34歲)被控於去年5月8日至5月13日期間,在葵盛東h盛興樓一單位故意虐待1歲女嬰,令她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傷害她的健康。控方昨表示已準備讓辯方答辯,惟辯方要求先索取文件及法律指示,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據了解,被告自去年2月開始受僱為女嬰保母,負責於周日晚上至周五晚上照顧女嬰。惟於個半月後,女嬰母親發現女嬰見到被告即哭鬧不停,抗拒與被告相處。母親亦發現女嬰身上不時有不明的傷痕。 保母:女嬰料遭玩具弄傷 去年3月底,母親為女嬰洗澡時,發現女嬰兩大腿內側有1厘米大的紅腫。半個月後,母親再發現女嬰大腿內側紅腫,背部亦有4至5處直徑分別約2厘米的瘀傷。母親始問被告傷勢如何造成,被告解釋是女嬰自己爬H受傷。 女嬰母親感可疑,決定與被告終止合約,並於去年5月8日通知被告,兩人隨即因而爭執。5天後,母親到被告的家中接回女嬰,發現女嬰頭皮紅腫、背部有瘀傷,右大腿內側亦有傷痕,終決定報警求助。被告在警誡下否認虐兒,及推測女嬰背部遭玩具弄傷。 【案件編號: WKCC44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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