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爾信控賀謹3人誹謗 索賠500萬元

[2017.08.18] 發表
韋爾信 賀謹

【明報專訊】在卑詩前自由黨政府獲聘用為液化天然氣(LNG)推廣專員的韋爾信(Gordon Wilson)興訟,指控省長賀謹(John Horgan)、一名內閣廳長和一名新民主黨國會議員誹謗,並索賠500萬元。

訴訟中答辯人包括賀謹、卑詩就業貿易及科技廳長賴賜淳(Bruce Ralston)和代表卑詩北島-鮑威爾河(North Island-Powell River)選區新民主黨國會議員布尼(Rachel Blaney)。

韋爾信於入稟卑詩最高法院的訴訟文件中指控答辯三人不公平地貶低他當LNG推廣員所完成的工作;他自2013年獲前自由黨政府聘用,並被指每年收費約15萬元。他指三名答辯人,個別地和一同摧毀他聲譽。

當新民主黨上台後不久,韋爾信便被辭退,當時賀謹曾指稱在過去數年只有少量可顯示韋有工作的痕[。

據訴訟指,賀謹接受CBC旗下一個電台訪問時曾說過:「相比支付15萬元而沒有報告、沒有簡報和沒有備忘錄,我們認為卑詩民眾應有一個更有價值的任務,我們會把那些資源放在其他可給民眾帶來利益的活動。」

賴賜淳和布尼之後亦曾說過或在社交網站貼出類似的言論。

後來,在政府網站上獲發現貼有韋爾信提交的報告,而賀謹、賴賜淳和布尼之後道歉。

不過,韋爾信爭辯,答辯方是沒有理由去攻擊他的工作,當他在任時亦有多份他完成的紀錄包括報告、簡報和其他文件獲公開地刊於政府網站上。他稱,即使答辯人已道歉,但他的聲譽和為生活賺取收入的能力已受損。

據代表韋爾信發言的律師海恩斯沃思(Robert Hainsworth)指,訴訟是針對答辯人的公開言論,並非在韋爾信被解僱一事上,韋爾信要求賠償500萬元。

訴訟中的指控仍有待法庭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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