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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路透社引述一名稱因事件敏感而要求匿名的港府高層消息指出,律政司內的高層檢控人員於此案原判處各人毋須監禁的處罰後,曾得出「不建議上訴(not recommended pursuing)」的決定,報道點名指律政司長袁國強推翻(overruled)此建議,堅持覆核刑期,導致3人最終入獄。
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稱,不會評論個別案件的內部討論,重申所有決定都是依據《檢控守則》、適用法律及相關證據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