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男子稱因財困,於去年連環打劫3間7-11便利店,共劫去1.6萬元及一包煙,直至第4次犯案時被警方拘捕,其中一名男子為逃避警方追捕高速駕車離去,其間兩次撞向警車,及剷上行人路。法官昨判刑時指案件嚴重,兩人專挑只有女性店員當值的7-11便利店犯案,並乘沒有客人時行事,被告亮刀更令事主受驚,終將兩人各判囚逾4年。
挑女店員當值便利店作案
男技工蔡家亮(23歲)及報稱無業的陳家進(28歲)昨於高院承認3項搶劫罪,及1項企圖搶劫罪;陳另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蔡被判囚4年5個月,陳則被判監4年8個月、由出獄日起停牌兩年,並須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技工辯稱失業後續交家用
蔡昨透過律師求情時稱,他本來在地盤工作,日薪達800元,於案發前數月因左膊受傷被公司辭退,但他沒有告訴父母,並繼續給予父母每月約3000元家用,終令他向「大耳窿」借錢,並欠債15萬元。但法官質疑,被告每月交家用3000元,何需借貸十多萬。陳則稱事發前半年,向數名友人借款10萬元以投資倫敦金,惟投資失利令他陷入財困。
避警追捕 無業漢認危駕
案情指去年5月14日,兩名被告戴上太陽眼鏡、口罩及帽,並手持利刀,到黃大仙一間7-11便利店打劫,劫走6000元及一包煙。其後於同月23日及29日,蔡手持利刀分別到觀塘及荃灣的7-11便利店打劫,而陳則充當司機。
去年6月11日,兩名被告企圖到北角電氣道一間7-11便利店重施故技,警員及時到場喝止,並當埸制服蔡。陳見狀隨即開車逃去,惟在高速駕車時,兩度撞向警車及剷上行人路,最終被捕。
【案件編號:HCCC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