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西醫鍾繁生5年前錯誤診斷一名患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簡稱「甲亢」)的病人,為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簡稱(「甲減」),處方性質相反的藥物,劑量為正常水平的100倍,病人接受6個月療程後死亡。高院聆案官昨頒下判辭,基於鍾繁生一直沒有出席聆訊,裁定他要就事件承擔責任,頒令他賠償約144萬元。
處方藥為正常劑量100倍
原訴為死者鄧正堂的遺產管理人鄧德忠,被告退休前在觀塘翠屏h開診所的西醫鍾繁生。聆案官於判辭中指出,根據呈堂醫療報告,死者患有甲亢,有明顯病狀,被告卻錯誤診斷為甲減。被告自2012年8月起處方較正常水平劑量高100倍的增加甲狀腺激素藥物予死者,死者在6個月後患上俗稱「甲狀腺風暴」的中毒症狀,於2013年3月離世。
適當治療能年半康復
聆案官指出,如事主接受適當治療,理應在18個月後能完全康復,其後有一半可能復發需再作治療。
聆案官強調,若療程效果理想,死者理應享有常人相若壽命,認為死者在接受療程後體重下降和經常嘔吐等,最終不治去世,完全是因為被告的錯誤治療,考慮到死者臨終前所受到的痛苦,以及其父母須依靠死者供養等因素,裁定被告須賠償約144萬元。
曾為兒童接種過期疫苗
翻查資料,被告並非首次涉及醫療事故,2013年初亦曾為3名兒童接種過期約9個月疫苗,衛生署其後把被告從疫苗資助計劃中剔除,並把個案轉交醫委會跟進。
甲亢甲減驗血可判斷
家庭醫生林永和表示,甲亢患者體內分泌過多甲狀腺激素,會出現心跳加快、手震等,透過驗血可判斷激素的水平高或低。
林永和又指出,病人若患甲狀腺炎,其甲狀腺激素初時會過高,其後一兩個月會變低,醫生可透過驗血檢測激素水平,判斷病人是患甲亢還是甲減。
林續稱,治療甲亢和甲減的療程通常持續一年半,加上病情不危急,正常程序是慢慢減少或提高藥物劑量,例如治療甲減患者時,初時處方劑量後,按病人激素水平每4至6個月調整劑量一次;即使病情復發,也甚少因此死亡。
【案件編號:HCPI7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