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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臨湘市原市長龔衛國濫用職權、受賄案一審宣判,龔因曾經吸食毒品而被稱「吸毒市長」。
判決書指龔超越職權,為一個項目減免人防費,造成國家損失1590.6萬元(人民幣,下同),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折合157.5萬元,濫用職權、受賄兩罪成立,因其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依法判處其監禁7年,罰款30萬元,違法所得上繳國庫。(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