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來自湖南長沙的廚師前年與相識9天的女友人暢飲威士忌後,送飲醉的友人回家時,涉嫌借醉將對方強姦,其間女友人的母親和胞弟先後進房目睹性交過程。案件昨開審,辯方質疑是事主傳暗含示愛意思的符號信息予廚師,令他誤會。事主否認,並強調自己「好討厭內地人」,無可能會向對方示愛。 案發相識9天 事主:好討厭內地人 被告謝嘉倫(24歲)被控一項強姦罪。事主昨出庭作供稱,案發前年8月29日飲醉酒後「斷片」,醒來時看到被告正與她「搞緊洁v,強調不同意與被告發生性行為,但自己當時全身乏力未能反抗。辯方盤問時指出,事主當日曾傳寫有「$4A」和「I」的信息給被告,「$」的英語發音與上海話中的「亞拉」相近,意思為「我」;「4」的普通話發音為「示」;「AI」則為「愛」的拼音,故事主當時所說的是「我示愛」。 被告滬語普通話解讀 事主:想寫住「14A」 事主回應指出,當日應是想寫其住所單位「14A」,因飲醉才會打錯字,不明白為何被告會誤以為是示愛的意思,並強調她「好討厭內地人」,故無可能會對被告說「我愛你」。辯方續指事主曾向被告透露自己體重約72公斤,以及曾因胸大被欺凌等私人話題,而被告亦曾向事主表示她「後生靚女」。事主回應指該些話題並不算私人,她曾向不同朋友提及。 控方於開案陳辭指出,事主胞弟當日撞破被告與胞姊性交,並通知其母,母親聞言到房內查看,發現被告將女兒的胸圍拉至臉上,正與她性交。母親見狀大聲質問被告在做什麼,並離房找電話報警。惟母親離房後,被告即將房門鎖上,並於數分鐘後穿戴整齊地打開門離去,母親因感害怕無追趕。事主清晨酒醒後,收到被告的慰問信息,並稱不肯定是否有在其體內射精,於是給她買了事後避孕丸。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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