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胸逼買療程 美容職員判服務令
【明報專訊】心悅纖體美容中心觀塘分店兩名職員,涉以壓胸和言語侮辱迫使客人接受昂貴護理療程,兩人早前被裁定兩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銷行為」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稱,法庭不能姑息卑劣的營銷手法,但考慮二人已遭還押14天,且有悔意,判處她們各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鄭如蓮(46歲)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稱她是一名好母親,視繼子女如己出,有多名同事聯署讚揚她工作可靠和有責任心,強調她已深感後悔。
辯方續稱,次被告李貴萍(27歲)的報告顯示她有上進心,正修讀英文進修課程,而且她已決定不再從事美容業,重犯機率微。辯方呈上次被告撰寫的求情信,稱在還押期間已嘗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承諾不會再犯。
裁判官判刑時稱,兩被告合謀一唱一和威嚇事主,曾拉低其內褲和擠壓其胸部,又聲稱事主因乳腺閉塞而不能餵哺母乳,迫使事主簽下逾10萬元療程。裁判官斥二人罪責相同,行為不能接受,強調法庭不能姑息卑劣的營銷手法,判刑應具阻嚇作用。
官:念有悔意 再犯必囚
惟裁判官考慮二人初犯,報告正面,相信她們在還押期間已汲取教訓,故判兩人各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提醒她們以後須三思而行,如再犯會被判囚。
【案件編號:KTCC3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