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警察在今年4月一共發出1328張違例告票,是3月份611張的兩倍多,原因與規管不適當使用入閘機行為的新例在3月底通過有關,這些行為包括強行推開或跳入閘等。 運輸警察在4月發出的1328張告票中,有748張屬於違規使用入閘機,其餘580張告票與其他違規行為有關。執法人員現時可對違規使用入閘機發出罰款173元告票,因為相關規例在今年3月底才生效,而這新例屬於《大溫公共交通行為和安全規例》的一部分。對逃票者執法所根據的法例則不屬同一部分。 不適當使用入閘機行為包括強行推開或關閘、阻礙閘門關上和損毀入閘機電子部件,如損毀讀卡機,以及繞過、跳過閘門或從閘門下及尾隨他人進出等。 運輸警察發言人德雷南(Anne Drennan)形容,新例是一項很重要的執法工具,「我們知道會發出相當數量的告票,因為之前已看到或接報有這類違規行為,但當時(新例生效前)未能處理」。不過,她也驚訝4月告票數目是3月的兩倍多。 她指,新生效的規例一個重要之處在於,它首次讓警察在「已付車費區」以外的範圍執法。她續稱,希望在最初的告票高峰期後,民眾明白此類違規行為的後果,從而令不適當使用入閘機行為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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