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支持3個牌」 行會決定發兩牌 回望電視牌風波 蘇錦樑:早知官場規則
【明報專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過去5年處理多枚「炸彈」,當中以香港電視不獲發牌最具爭議。即將離任的商經局長蘇錦樑回顧這場免費電視牌照風波,稱當時個人支持發3個新牌,但行政會議既然決定只發兩個牌,作為問責官員,便要承擔向公眾解釋結果的責任,「壓力來自大家期望你講多些,而你(基於行會保密制)不可以講」。蘇錦樑當日在記者會上連說9次「循序漸進」,又沒解釋何謂「一籃子因素」,成為眾矢之的。他說踏進官場前已知「遊戲規則」,不認為這對他不公平,又強調不應以政治角度考慮發牌與否。
明報記者 袁樂婷
香港電視、有線電視及nowTV分別申請免費電視牌,蘇錦樑於2013年主持記者會公布行會決定,港視最終不獲發牌。港視主席王維基提出司法覆核,庭上披露行會會議紀錄,公眾才知蘇錦樑建議發牌予包括港視在內的3個申請者,但特首梁振英反對。時任通訊局主席何沛謙卸任後接受本報訪問,曾稱對只發兩牌感突然,且政府至今未清楚解釋理據,難免令人有陰謀論。
信市場決定電視台需否淘汰
即將離開政府的蘇錦樑接受本報專訪時說,有反省過若重來一次,會否有不同處理方法,但他始終認為發牌過程依足廣播政策和相關程序,上訴法庭判政府勝訴,反映政府沒違規,「(記者會後)有人批評我是錄音機,沒辦法,我只可以說可披露的資料」。他稱,自己當時認為市場會決定電視台需否淘汰,另一方的考慮是持牌機構一旦倒閉,將導致大批員工失業,「不同人考量的比重不同」。
指廣播例電訊例必須改革
事隔數年,港視再申牌照,ViuTV及奇妙電視亦相繼開台,問到電視市場有否因此增加競爭,蘇認為節目選擇更多元化對觀眾是好事,而電視台面對跨媒體挑戰,不再只是電視台間的較勁,惟《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過時,必須改革。他表示從沒期望任內完成檢討,因牽涉範疇太廣,「甚至下屆(局長)任內5年,若能夠完成條例修訂,我覺得已是很大成就」。
滿意推競爭例 憾版權例未通過
回顧任內得失,蘇錦樑稱最滿意《競爭條例》實施,自言由公眾諮詢到成立競爭事務委員會,整個過程均有參與,形容為「生出來的條例」。首宗涉「圍標」個案排期於明年中審訊,蘇說,競爭法要實行一段時間才會見到效果,希望競委會繼續努力,又說政府有機制確保競委會有足夠資源。不過,他對《版權條例》修訂最終未能通過感可惜,強調本港在保障版權方面的步伐落後,「對版權持有人和創作者不公道」。
迪士尼樂園擴建撥款方案爭拗良久,至上月才獲立法會財委會通過,多名立法會議員在審議期間,要求政府向樂園另一股東華特迪士尼爭取調整管理費計算方式,迪士尼最終只豁免未來兩年的可變動管理費及平分109億元擴建成本。蘇錦樑稱,本港在1999年時陷經濟低迷,議價能力必然不如今天,雙方當年簽署協議列明權責,不能單方面推倒重來,強調負責談判的政務官已盡全力爭取最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