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摸養女私處 六旬漢囚52月
【明報專訊】六旬漢一年內4次觸摸養女私處,事後更威脅對方隱瞞,卻被養母撞破,並質問丈夫及向養女查詢,其後由另一名女士陪同其女兒報案。涉案養父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法官斥他為一己私慾而侵犯事主,令事主承受巨大壓力及有自殺傾向,判囚4年4個月。
報告:控制性慾有嚴重問題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曾向心理專家表示他受朋友影響,遂對兒童色情物品產生好奇,心理報告亦反映他沒有戀童癖,但指他在控制性慾上有嚴重問題,被告需接受治療以避免再犯案。
法官續稱,被告曾警告事主若她揭發事件,被告會打她,令她承受巨大壓力,至今其生活及上學均受影響,需長期接受治療;事主妻子亦受事件影響大受打擊,令她對沒有好好保護事主而深感後悔。
案情指出,2015年至2016年,當時年齡介乎66至67歲的被告,曾四度趁年約11至12歲的事主X睡覺時,伸手觸摸對方私處;其中一次被告光茪U身爬到X的身上,脫去X的短褲和內褲,被告更用陰莖摩擦X的陰道附近。直至去年11月,被告故技重施,再次觸摸X的私處時,遭被告妻子撞破,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