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路火毆鬥1傷 5男女遭查扣
【明報專訊】溫哥華發生一宗懷疑由路火觸發的毆鬥案,警方一度扣查4男一女,可能有兩人被控。
該宗懷疑路火事件發生在周二下午4時許,警方接獲不少911報告,聲稱有一群人在內街住宅區內發生毆鬥;地點在因維內斯街(Inverness St.)夾51街(51st Ave.)附近。
溫哥華警局發言人杜塞特(Jason Doucette)昨日(周三)指出,警方到場後,檢獲數支棒球棒,以及被丟進水渠的一批證物。在市政府員工出動拖車協助下,警方從現場帶走一些財物,目前仍難以判定究竟是什麼原因觸發該場毆鬥,但有證人看到數輛汽車事發前高速開過。
根據現場蒐集到的證據,警方一度扣查4男1女;其中兩名年齡為18歲與22歲的溫哥華男子一度被關押在監獄,其後獲釋。其餘各人毋須面對控罪,一一獲釋。
案中受害人據悉是一名42歲溫哥華男子,他受輕傷,送院治療後已經出院。
杜塞特指出,加拿大刑事法中並無特別為路火制訂的條款,但警方會引用汽車法(Motor Vehicle Act)與刑事法處理這類案件;牽涉的控罪包括毀壞、傷人、持械傷人等,但提控什麼罪名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溫哥華市警說,過去數年間,每年大概錄得300宗路火案,杜塞特勸諭司機保持冷靜,注意安全。假若出現路火情況,應該與發脾氣的一方保持距離,甚至駛離爭執之地,開到安全地方。警方目前仍在蒐集證據,其後會決定是否向檢控官呈交建議控罪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