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同性配偶享福利陳章明:同性婚姻非合法化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前日裁定,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司法覆核勝訴,其同性配偶可享一般公務員配偶福利。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昨表示,不認為今次法庭裁決等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社會仍需就同性婚姻議題繼續討論,並相信今次裁決是一先例。
指性小眾欠保障促諮詢立法
陳章明昨出席公開活動後表示,今次高等法院的裁決,反映現時本港法例框架未能足夠保障性小眾。他說,法庭裁決與同性結婚的公務員可享有已婚公務員的福利,認為裁決具指引性,但不認為法庭變相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因為法庭並未有就本港的《婚姻條例》,以及今次裁決是否有考慮婚姻的因素在內等,法庭都未有很仔細解說。
他說,法庭已清晰指出同性婚姻議題在本港仍屬於一個起步,認為社會仍需要繼續討論,平機會亦認同同性婚姻議題是無可避免。他指出,平機會去年已向政府提交一份法律改革報告,盼政府嚴肅處理,跟進性小眾的基本個人權益,並促請政府盡快就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展開全面諮詢。
入境主任勝訴 政府研上訴否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於2014年在新西蘭與其同性配偶合法結婚,但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拒絕承認同性婚姻為有效婚姻,令其配偶不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及配偶合併報稅的福利,梁鎮罡之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日前宣判指,政府拒絕承認公務員同性婚姻配偶享有公務員福利,是歧視申請人的性傾向,裁定梁鎮罡配偶享有公務員福利的覆核勝訴,但合併報稅的覆核則敗訴。
政務司長張建宗昨被問及政府會否就案件上訴,他表示公務員事務局會仔細研究判辭,並諮詢律政司意見再作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