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涉加州強姦逃往法國 名導波蘭斯基求美特赦被拒
奧斯卡金像獎大導演波蘭斯基(Roman Polanski)1977年承認在加州強姦一名13歲少女,但為避牢獄之苦逃亡法國多年。現年83歲的波蘭斯基日前向美國法院提出,他願回國協助終結案件,但條件是他不用就有關控罪再度被監禁,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周一(3日)拒絕要求。
法籍猶太人導演波蘭斯基被指1977年於美國影星積·尼高遜(Jack Nicholson)洛杉磯住所內強姦一名13歲少女,他當年於檢控官撤銷部分嚴重指控後,承認強姦罪,並在判決前被收押42日。1978年判決前,波蘭斯基預計法官會裁定他入獄數十年,他為逃避牢獄生涯,逃到出生地法國,生活至今。
波蘭斯基的代表律師布勞恩(Harland Braun)早前向洛杉磯高等法院表示,波蘭斯基已屆83歲高齡,走過了大部分人生的時間,亦期望可以解決該案件,故提出以服務令換取波蘭斯基回美接受裁決。布勞恩指波蘭斯基「已服了足夠刑期」,希望藉着裁決說他已服滿刑期正式解決此案。不過高等法院法官高登(Scott M. Gordon)拒絕,認為沒有足夠及令人信服基礎去考慮其提議。波蘭斯基執導的《鋼琴戰曲》曾獲法國坎城影展最高榮譽金棕櫚獎,及在奧斯卡奪得包括最佳導演和最佳男主角獎等大獎。他近日欲返回加州祭奠亡妻,透過律師向加州法院申請除罪特赦許可,但遭到法官以「不該給予特殊待遇」而拒絕。高等法院法官高登在一份13頁的判決書中表示,波蘭斯基42天的服刑以及在瑞士被關1年,不足以確保一旦他回到美國不會再入獄。(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