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證券經紀還7.6萬
合資格受害者可申索
【明報專訊】卑詩男子闕景隆(Winston King-Loong Kuit,譯音)較早前與卑詩證監會(BCSC)達成協議,他願交出聲稱所賺的14.75萬元違規佣金,證監會指已收到其中約一半近7.6萬元,並指受闕行為影響的合資格投資者可在2020年3月21日前向當局提出索償的申請。
證監會指已從闕處收到75,984.92元,而在2月公布的協議中,他承諾願付14.75萬元,因此他尚欠約7.1萬多元。
卑詩證監會指,闕景隆是一間加拿大互惠基金經銷商協會(MFDA)會員機構的註冊經紀,不過,他卻為另一間從來沒有登記招股書的卑詩公司,SBC Financial Group Inc(SBC)就分發股權去尋找投資者,而他的尋找對象大部分是他的朋友及其家屬等。他承認在2010年至2013年8月期間,一共代表SBC向18人籌得約155萬元的投資金額。
在2月17日他與證監會達成和解協議,他並願意就其違規行為而交出上述金額的佣金和另外2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稱,受到闕違規行為而造成直接損失的投資者可向當局提出索償申請,但有關申請必須在2020年3月21日或之前提出,詳情可到證監會網站查閱www.bcsc.b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