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警毆《明報》記者 警允月內報告
【明報專訊】去年農曆新年旺角大衝突中,《明報》一名記者採訪時,在表明記者身分後仍遭多名警員圍毆,向警方投訴逾一年未有下文。警方昨出席與監警會的聯合會議時稱,投訴警察課辨認涉事警員時有困難,但承諾可於本月內向監警會提交調查報告。該投訴為旺角大衝突中唯一被警方列作「全面調查」的投訴。
監警會昨指出,旺角大衝突衍生的投訴共34宗,當中29宗警方須向監警會匯報調查結果,監警會已通過其中16宗的調查報告,當中13宗列為「無法追查」,3宗投訴撤回;餘下13宗須匯報投訴中,1宗為明報記者的投訴,10宗待司法程序完結才可調查,餘下2宗「無法追查」。
明報職工協會代表昨午到監警會遞信,會協助跟進調查進度。協會主席曾錦雯說,涉事記者遇襲後即向警方投訴,落口供時亦提供其他傳媒攝得的片段,要求警方交代進展緩慢的原因。
警投訴科﹕已經好快
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張建光於會議上形容此為「非一般投訴個案」,牽涉嚴重指控。張解釋,案發當晚為警方回歸後首次面對「暴亂」場面,執勤人員多,包括從其他總區調派以及緊急召回的休班人員,故不能單靠出勤紀錄確認涉事警員身分,除翻看警方拍攝片段,亦有在監警會觀察員陪同下蒐證,如翻看旺角商舖的閉路電視,「已經係好快咁做」。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會後稱,一般投訴需於6個月內向監警會交報告,「任何進度也有優化空間」,理解某類嚴重個案情G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