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作出裁決,要求一名跑路到加拿大的「老賴」償還中信銀行5000萬人民幣。
來自石家莊的商人顏世彪(音譯,Shibiao Yan),2014年以公司名義向中國的中信銀行貸款5000萬人民幣。當2015年貸款到期時,顏世彪逃離中國到了溫哥華。中信更在中國透過仲裁方式圖追回貸款但不果,因此跨國打官司先申請凍結顏的資產,後來再申請執行中方的仲裁令。
根據中信銀行遞交的法庭檔案,顏世彪夫婦在2014年在加購買超過800萬加元的4套豪宅。
在2016年6月中信代表律師向卑詩高院申請凍結顏在本地的財產,中信於呈法庭的文件中指出,顏從其透支戶口提取款項後,便在本地買下數間大宅。
於2014年3月,顏在卑詩註冊一間投資公司,並在一個月後,與妻子以250萬元買溫哥華西區一間大宅。中信指顏在同年6月,向在中國的中信銀行申請貸款時,並未有告知銀行,會與家人在中國以外的地方有居所或有興趣到外國居住。中信在同月批下5000萬元人民幣的信用透支額。
中信又指貸款在2015年6月到期,但當時已找不到顏,並有理由相信他與妻女居住在溫哥華,又指顏是透過不實陳述才可從銀行取得貸款。
中信銀行數次追數不果,於是在2015年7月22日向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於8月10日向顏世彪發出仲裁通知,並於12月21日在 《人民日報》上張貼仲裁啟示。隨後在12月22日,河北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下令凍結顏世彪及其妻子的資產。
石家莊仲裁委員會隨後在2016年3月17日,向顏世彪發出終局仲裁令,要求顏在同年3月27日前連利息歸還5,217萬元人民幣的款項。顏亦沒有按仲裁令還錢,因此中信才於去年入稟卑詩最高法院,進行「跨國追債」。
中信在2016年8月向卑詩的法庭提出呈請,要求承認和執行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令。卑詩最高法院於本周較早前裁定顏需按上述仲裁令給中信還錢。
外國的仲裁令可在卑詩執行已非首次,但這是第一次由中國的銀行透過這方式向曾在大溫置業的中國公民追討。
反洗錢專家、溫哥華律師杜海姆(Christine Duhaime)去年曾代表中信銀行訴訟,而在最後一次聆訊中,由另一家公司代表中信銀行。
杜海姆律師為此案表示,今次裁定結果顯示中國及其銀行已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資產。而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追債的閘門已經打開。杜海姆猜測,在加拿大還有很多需要追討的錢。杜海姆補充說,這對中加關係也有極大的加強,也提高了加拿大在全球範圍內處理金融犯罪的聲譽。
杜海姆指出,由於顏世彪是持簽證進入加拿大,所以很可能會被遣返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