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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襲小四生 教師判社服令 官:信被告因緊張學生犯案

【明報專訊】有13年教學經驗的小學男教師(圖),向有讀寫障礙學生「叉喉」、「箍頸」及「扯恤衫」,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罪名成立,昨被判80小時服務令。裁判官指出,相信被告因緊張學生而干犯罪行,又指被告背景優秀,定罪可惜,期望被告今後可憑教學熱誠克服困難,有機會成為一名好教師。

教育局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按一貫做法會成立專責小組,並根據法庭文件和所掌握的資料,再審議教師有否涉及失德行為和檢討其教師註冊資格。

16求請信強調被告有教學熱誠

被告吳祖兒(35歲)被指於2014年11至12月某日及2015年6月某日,在任教的東涌寶安商會溫浩根小學,襲擊一名四年級學生。辯方昨呈上16封求請信,包括案發學校校長、師生及家長等,強調被告有教學熱誠。辯方表示,被告已就案件深切反省,並尋求輔導,校方亦表示願望聘用被告至今年學年完結,反映學校欣賞被告。辯方表示,今次案件只屬個別事件,被告重犯風險不大。

裁判官指出,家長期望子女在學校得到照顧,被告今次犯案是濫用家長及學生對教師的信任,案情嚴重,但從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求請信中可見,今次罪行絕對不符合被告平日性格,相信他是因緊張學生而犯案。他又說,法庭明白教小朋友非易事,尤其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被告於案發後有參加課程學習與特殊學生相處,相信被告是真誠反省。

裁判官表示,被告有高學歷,工作表現出色,認為他是不可多得的社會人才,期望他能堅強面對審訊帶來的壓力,將來成為一名好教師,教好學生。裁判官就兩項普通襲擊分別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校長:被告已借調教局工作

被告目前仍然受僱於案發小學,該校校長鍾寶來表示,被告於本學年已被借調到教育局負責教師專業發展的工作,未有在校內任教。

【案件編號:FLCC4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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