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發言人指政府未獲得港大檢討管治專責小組的報告書。發言人說,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其校董會或校委會部分成員由特區政府任命,一如嶺南教育機構(嶺大辦學團體)及香港浸信會聯會(浸大辦學團體)有權提名部分嶺大及浸大校董,是應有之義。 教局﹕用龐大公帑 政府關注合情理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尊重大專院校的學術自由,資助大學均是獨立自主的法定機構,惟有鑑於各大學接受龐大公帑,以及高等教育對整體社會發展的重要性,政府和公眾關注各大學的管治和運作,誠屬合情合理。 阮極不認同撤特首校監必然制 專責小組其中一名成員、退休法官阮雲道提交的報告指出,「校委成為特首傀儡」之事從未發生,外界錯誤指控特首作出政治干預,報告有責任平反(exonerate)有關指控。他指極不認同特首不再擔任校監的建議,因特首任校監可提升大學聲譽,且大學用公帑,涉及公眾利益。阮又指出,其餘受資助大學都會對港大的報告感興趣,如果作出改變會令人覺得特首有干預學術自由,那是錯誤的;若在壓力團體慫恿下為變而變,亦是很差的任務主管(taskmaster)。 阮倡效法中大 推薦名單交特首任命 阮認為,演化(evolution)比改革(revolution)更可取,就特首委任校委會主席問題,他指可參考中大做法,由校委推薦名單,再由特首最後決定。就特首有權審批港大頒授榮譽學士的名單,阮指若特首不同意頒授名單,可交由副校監重新考慮,當名單獲確認,特首就要下放權力予校委會作決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