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廣告勸勿詐騙:會被遣送大陸
【明報專訊】一條由台灣內政部、法務部和陸委會聯合推出的公益廣告近日引發爭議,內容是勸年輕人勿墮「到國外做電信客服」的陷阱,因為「其實是被迫成為詐騙集團共犯」,最後稱「甚至可能被遣送中國大陸,賠上大好前途」。短片引起藍綠陣營批評,稱台灣當局打擊詐騙不力已是恥辱,卻以遣送大陸「恐嚇」。
該廣告有2分鐘和30秒兩個版本,2分鐘的「足本」中,一名欠債青年被債主追債,債主介紹他「到國外做電信客服」,聲稱「起薪新台幣4萬元」(約1萬港元)、免費旅遊、高級獨棟宿舍、包膳食等。一名男途人上前勸青年不要接這份工,自稱也做過「電信客服」,實為幫詐騙集團打電話,後被捕返台灣受審,「還有很多人被抓去中國大陸現在都還沒回來。」
綠委:如母恐嚇做錯事小孩
30秒版本沒有詳細情節,只由旁白說出「看似優渥的工作,其實是詐騙犯罪的溫牀,成為共犯,詐騙兩岸人民財產,陷入犯罪深淵,最後甚至可能被遣送中國大陸,賠上大好前途」。
最後的「甚至可能被遣送中國大陸」引發批評,今日新聞網引述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陸委會的做法有如兒童做錯事情後,「媽媽會說虎姑婆(台灣民間傳說會在夜間拐騙兒童的老虎精)會來抓我一樣」,把送去大陸當作「虎姑婆」嚇詐騙犯,「在國家司法主權的嚴肅議題上,陸委會不可以開這種玩笑」。王定宇說,陸委會應該把精力用在正途上,跟大陸談打擊罪犯,「雙方政府不管意識形態如何,打擊罪犯應該是共同的利益」。
「似說出事政府不會幫你」
TVBS亦引述國民黨立委陳學聖稱,該片的觀感「就是說要小心政府,出事的時候要記得政府不會幫你忙」。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回應稱,拍片是要提醒民眾勿受利誘加入詐騙集團,又稱台犯遣陸「情况的確有可能會加劇,但是我們還是希望每一個個案當中的嫌疑人能送回台灣審判」。
陸委會:盼疑犯回台受審
自2011年起發生過多宗台籍詐騙疑犯在海外被捕後、遭遣返中國大陸的事件,最近一次是2月19日西班牙遣返200人,亦是歷來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