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沒變通 要病婦到店出機
裁歧視 賠償萬元並須改規則

[2017.02.21] 發表

(多倫多20日加新社電)加拿大人權仲裁庭裁定﹐加拿大貝爾公司(Bell Canada)歧視1名身患重病的婦女﹐迫使她親自上店買手機。她為了添置手機﹐寧願冒險外出﹐不聽醫囑臥病靜養。人權仲裁庭下令貝爾公司繳付賠款1萬元﹐另加利息﹐並且修改營業守則﹐遷就殘障消費者。

2014年7月﹐安省倫敦女子米爾斯(Linda Mills)出外買手機。她曾中風﹑已接受化療﹐仍在康復階段﹐本來要在家裏養病。加拿大人權仲裁庭指出﹐米爾斯要買手機﹐並於當日啟用。貝爾公司說﹐顧客需要那樣的服務﹐就要親自到其門店﹐還要出示附照身分證件。

米爾斯當時的免疫力很弱﹐醫生囑咐她在家裏休息﹐不要出門。她的兒子設法與貝爾公司接洽﹐查看能否代替她拿手機﹐辦理即買即用手續。

人權仲裁庭的裁決書說﹐貝爾銷售員不肯遷就﹐米爾斯唯有親自到商店取機﹐不遵醫囑。她是病人﹐需要配備手機﹐以策安全。

人權仲裁庭裁定﹐貝爾歧視米爾斯﹐不體恤她身有殘障﹐貝爾必須在6個月內修訂規則﹐配合殘障者的需要。貝爾還要支付米爾斯1萬元﹐另加利息﹐作為賠償。

米爾斯說﹐她希望貝爾公司實施新規例。她向人權仲裁庭投訴﹐因為她要代表同類消費者爭取權益。米爾斯在2013年確診癌病﹐手術不成功﹐隨後接受強效化療﹐由於劑量過大﹐她有中風﹑多次癲癇等症狀。

按照貝爾的規例﹐客戶要在同日購買和啟用手機﹐必須攜帶附照身分證件﹐親自上店辦理手續。消費者也可以在網上或打電話訂購手機﹐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能在同日購買和啟用手機。

米爾斯說﹐她的兒子曾與貝爾零售店接洽﹐查詢可否代表母親取手機。裁決書指出﹐米爾斯的兒子向店員解釋母親的狀況﹐說明他會帶備她的身分證件﹐在店內撥通電話﹐讓他母親與店員對話﹐核實個人資料﹐但店員不答允。貝爾發言人吉布森說﹐公司會落實新措施﹐並會「認真」落實殘障客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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