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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北京「首虎」、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受賄案,昨在吉林省吉林市中院一審宣判,呂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逾1878萬元人民幣,被判監禁13年、罰款200萬元,呂錫文當庭表示不上訴。呂被指受審時坦承罪行,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