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湖南省長沙市一名盲眼男子到銀行申請信用卡,但因為未能閱讀銀行的風險提示而被拒絕發出信用卡。男子其後民事起訴銀行歧視,要求銀行向他發出書面道歉、承諾在業務上為視障人士提供便利及賠償他的精神損失。
現年26歲的石志剛於湖南邵陽出生,自小失明。他在2005年開始學習推拿及按摩,然後到長沙一間足療店工作,月入約4000元(人民幣,下同)。他認為自己的收入不算低,而且每月也會透過信用卡消費約1000元,過去沒有拖欠債務,不明白為何感覺像在騙銀行錢。
由於視力障礙難難以使用電子錢包等工具,石志剛傾向刷卡支付費用。他在去年9月底由同事幫助申請廣發銀行的信用卡,數天後收到銀行的信用卡及辨卡須知。
其後石志剛與同事到銀行啟用信用卡,銀行職員給了他一張通知書,要求他簽名,但由於石志剛只能閱讀點字,不能簽名,希望可以蓋章或印指紋,但被銀行職員拒絕。
數天後石志剛與記者一起到銀行,在職員協助下成功簽名,但是該銀行分行行長仍對石志剛說,因他「無法閱讀風險提示」,按規定不可以為他辦理信用卡。
到去年10月底,石志剛對廣發銀行提出民事起訴,並提出3個要求,包括向他發出書面道歉、糾正歧視行為並承諾為盲人提供合理便利、賠償他的精神損失3萬元。
石志剛接受訪問時稱,他自2014年已在不同銀行辦理過信用卡,如果有需要閱讀風險提示會由同行的同事讀出,當他知悉內容後再在提示上簽名,不明白為何廣發銀行不能照辦。
廣發銀行長沙分行回應傳媒查詢稱,信用卡由總行審批,視障人士申請程序與一般人不同,但不同分行的執行情況各有不同。總行職員就說視障人士正常情況下都可以辦理信用卡,但不同分行的實際操作程序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