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控方審訊時多次提到,曾太曾收取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35萬元,然而庭上唯一相關證據只是李國寶當日早上提取35萬元,同日曾太戶口存入35萬元。控方指出,如兩筆交易沒關連是「巧合得可怕」,惟廉署執行處長作供時稱,「相信李生唔會同我哋合作」,故從無召見李國寶。李國寶早前接受本報查詢時指摘廉署「好唔公道」,表示若被召見,他會「好truthful(誠實)咁答」。
明報記者 梁嘉怡 黃文雋
根據控方案情,2010年7月16日、即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公眾諮詢期間,身兼雄濤股東的李國寶於早上9時20分以現金支票提取35萬元,35分鐘後,曾太的東亞銀行戶口獲存入35萬元現金,而有份處理該筆提款及存款的4名東亞職員早前作供時表示,當日沒有見過曾太。 控方稱若兩筆交易沒有關連,是「巧合得可怕」,這說法令人難以置信,又認為李國寶用現金提取款項,而非直接存入另一人的戶口,是為了掩飾該筆款項的來源。
稱倘召見會誠實回答
控方又提到,曾太於2010年11月曾向東海集團支付80萬元,而李國寶給予曾太的35萬元,是組成80萬元的其中一部分;同時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所收的設計費,恰巧也是35萬元,該筆設計費是由東海集團支付。然而,控方從無傳召李國寶作供及解釋,廉署執行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早前供稱「相信李生唔會同我哋合作」 ,故從沒要求與李國寶會面。
李國寶接受本報查詢時,指摘廉署「好唔公道,話我唔合作,又唔搵我去問」,又表示若被召見,作為一個良好市民,他會充分合作,「好truthful(誠實)咁答」。
據悉,廉署曾召見黃楚標,但黃一直保持緘默,控方最後亦沒有把他列為控方證人。本報向廉署查詢,調查期間曾否召見黃楚標,以及不召見李國寶是否符合正常調查程序。廉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法庭仍在處理案件,不適宜評論。
指廉署做法「解唔通」 林卓廷促交代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廉署以李國寶不會合作為由從無召見李是「絕對解唔通」。他指出,同時調查懷疑提供及收受利益者是基本及重要步驟,即使認為懷疑提供利益的人不會合作,亦必會嘗試約見。他指摘廉署「連formality(正式程序)都唔去做吓」,質疑廉署是否選擇性執法或有政治考慮,要求廉署高層盡快公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