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鐵在2004年1月亦發生列車縱火事件,政府事後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須加強執行鐵路尤其有關禁止攜帶危險品的附例,並加強列車設備設計。按港鐵的緊急事故應變程序,如遇火警,列車應先迅速駛往下一站,以便乘客可疏散到月台。 政府在2004年3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解釋,因應該次縱火案,當年地鐵及九廣鐵路兩間鐵路公司作出改善措施,包括加強執行鐵路公司附例的規定,尤其有關禁止攜帶危險物品進入鐵路處所的條文,亦要令通風氣窗較易開啟,把滅火筒放於乘客易於察覺的位置,並考慮車內裝設閉路電視。地鐵公司當年在文件表示,已加派人手加強監察鐵路範圍有否乘客攜帶危險品進入,而根據緊急事故的應變程序,發生火警的列車首先要迅速駛往下一站,讓乘客從車門疏散到月台。 鐵路工會:設計限制 抽風難加大 鐵路工會聯合會主席林少偉表示,若車廂內發生火警,乘客的即時反應很關鍵。他又說,目前車頂有抽風設備,技術上受列車設計規限,難再於車內加大抽風。 另外,保安局上月的立法會文件顯示,過去5年政府共進行259次反恐及重大事故應變演習,當中大多是由不同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參與的聯合演習。翻查資料,保安局在2015年舉行名為「風閘」的跨部門反恐演習,包括在堅尼地城港鐵站進行鐵路保安演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