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農曆新年初二凌晨旺角大衝突,其中兩男一女被控暴動罪,原定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惟辯方指直至昨日開庭前,仍然收到控方遞交的新文件證據,遂向法庭申請押後,法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本周四。 3名被告分別為港大女學生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及廚師薛達榮(32歲),分別由大狀沈士文、黃錦娟及梁耀煒作代表,撲Q告均否認於去年2月9日凌晨,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一帶參與暴動。 辯方在庭上透露,控方新呈交的17份文件包括警方口供、警員記事冊及載有案發現場衝突片段的6隻光碟等,部分證供是在昨晨9時才收到。辯方稱需時研究新證據,及須向被告取得指示,而且不肯定控方是否會再提交新證據,案件押後開審無可避免。 稱需時研究新證據 主控解釋該等證供非全新,亦不是重要證據,只是現有證供的附加版本,僅為「搞清楚躞瓴琚v,但辯方認為案發至今已近1年,控方理應在預審前完成有關工作。 【案件編號:DCCC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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