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差40歲 感情差有社工跟 75歲父涉姦12歲女
【明報專訊】西九龍揭發強姦親女案。一名社工前日探訪一個「老夫少妻」家庭時,揭發七旬父親曾強姦年僅12歲的女兒,遂將女童帶到醫院求診及報警。警方已拘捕涉案父親。
老翁被捕 女兒留院
涉嫌強姦被捕男子75歲,昨晚仍被通宵扣查。案中12歲女童已被安排留院接受檢驗,並由社工繼續跟進輔導。
據悉,涉事家庭男戶主與35歲妻子年齡相差40歲,育有現年12歲的女兒,夫婦因有感情糾紛,家庭一直有社工跟進輔導。消息稱,社工前日上門探訪,與女童傾談時,得悉女童曾多次遭父親性侵犯,甚至趁妻子不在時強暴女兒。同日晚上7時許,社工認為事態嚴重,將女童帶到西九龍一間醫院求診及報案。警方將案列作強姦處理,拘捕女童父親,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
女童稱屢遭侵犯 社工家訪揭發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稱,老夫少妻家庭發生老父侵犯年幼女兒案件並不常見。他說,父親侵犯女兒不會突然發生,事前必有蛛絲馬[可尋,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夫婦性生活嚴重不協調,如果妻子發現丈夫對女兒「目光有異」,不時注視女兒私人部位,或女兒察覺父親常藉故觸碰自己身體,這些都是「警號」,女兒必須及早告之母親,由母親與丈夫討論,有需要時向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社工:父打女兒主意多有蛛絲馬[
香港性教育會會長黎定基稱,75歲的男性仍可能有性需要及性能力,只是不如年輕人般強烈,若與妻子性關係不協調,便會尋求「替代品」。黎指出,大多父親侵犯女兒的個案中,父親也是經濟拮据,在無錢召妓下,共處一室及反抗能力低的年幼女兒,便有可能成為其發泄性慾的對象。這些父親的行為多是由親暱接觸開始,並趁妻子不在場時進行,若未能及時制止,慢慢會變本加厲,最終可能強姦女兒。
黎續說,防止這類風化案,最重要是女兒認識正確性教育,懂得辨別出父親行為適當與否,堅決拒絕或向外求助,令父親不敢「亂來」;惟過往同類案件中,部分因受害人太年幼,往往要到長大後,事件才被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