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視光師 行內佔兩成 中招個案:配隱形眼鏡患乾眼症結膜炎
【明報專訊】市民到眼鏡店配眼鏡尋常不過,但本報接獲投訴指,有並非註冊視光師的連鎖眼鏡店職員為顧客驗配隱形眼鏡,疑因驗配不當導致顧客眼疾。視光師業界指,市民對視光師專業認識不深,估計全港無牌視光師佔行內近兩成;記者早前觀察港九新界多區50間有驗配服務的眼鏡店,發現只有不足一成視光師將證件懸掛在店內當眼處,逾半視光師都只是將證件掛在驗光室內。
明報記者 張艷紅
職員驗眼 教事主試戴
「現在雙眼仍不舒服,經常覺得很乾,令我不敢再亂配Con(隱形眼鏡)。」霍先生2015年9月於屯門一間連鎖眼鏡店驗配隱形眼鏡。他指,當時有一名姓張女職員以儀器檢驗度數後,交代價錢後,霍購入2盒兩星期即棄的隱形眼鏡。
該名女職員更告知霍先生如何護理隱形眼鏡,並教他在感到眼乾時可「打呵欠」以增加淚水分泌。霍試戴隱形眼鏡期間,因無法順利戴上,女職員更協助及教他佩戴。
霍先生稱,購買隱形眼鏡後一直依照職員的指示清潔及使用,佩戴時間亦約8小時。但至去年1月底,他感眼乾嚴重,非常不適,後經醫生確診,患上乾眼症及巨乳頭性結膜炎(giant papillary conjunctivitis,GPC),並指症狀與佩戴隱形眼鏡有關。
無牌視光師為顧客驗配眼鏡的個案並非少數,有資深視光師預計, 無牌視光師約佔行內近兩成,有連鎖眼鏡店或因未能聘請足夠人手,只能安排視光師巡迴在不同分店工作,行內俗稱「飛虎隊」,不排除有部分營業時間由非註冊的視光師為顧客驗光。
人手不足視光師巡迴各分店
事主霍先生慨嘆指,若顧客在驗眼時並無特別留意視光師證件及問清全名,即使之後有問題亦難追查。他後來向眼鏡店多番查問及透過消費者委員會查詢,才發現當日為他驗配隱形眼鏡的女職員並非註冊視光師,而在場的視光師則為第IV部分臨時註冊的視光師(見表),亦不可驗配隱形眼鏡。
不足一成視光師店舖當眼掛證件
記者早前觀察港九新界多區50間有驗配服務的眼鏡店,發現只有不足一成的視光師將證件懸掛在店內當眼處,有逾半視光師將證件掛在驗光室內,其餘眼鏡店的視光師證件則難以從店內觀察中發現。
《輔助醫療業條例》規定,任何人士如未經註冊而從事視光師專業,或僱用非註冊人士從事有關專業,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元。而任何註冊視光師若不在從事專業的處所顯眼處展示其註冊證書,亦屬犯罪。
視光師無牌執業可囚6月
霍先生事後報警求助,警方證實在去年8月19日收到相關部門轉介,指一眼鏡店內有職員懷疑觸犯《輔助醫療業條例》,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調查工作仍在進行,暫未有人被捕。記者早前致電該眼鏡店欲向姓張女職員查詢,獲告知該職員已在數月前離職。
據視光師管理委員會資料,過去5年轉介共5宗懷疑無牌從事視光師的舉報予警方跟進。香港執業眼科視光師協會會長鄭偉澤指出,市場對視光師需求大,所有眼鏡店按規定最少要有一名註冊眼科視光師駐場。
「過去有無牌視光師被檢控,都係罰款2000蚊,變相縱容無牌經營」,他又指,過去因政府欠缺巡查及罰則過輕,令行內有人冒險無牌經營,或損害市民眼睛健康。政府鮮有宣傳視光師專業,市民亦認知不足。鄭偉澤促請政府定期巡查眼鏡店,檢查視光師牌照、加強罰則及增加宣傳教育,以保障市民。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