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發生多宗涉及教師和學生的風化案,教育人員操守議會建議修訂教師守則,新增內容包括教師應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親密關係、應注意在社交網站及電郵的文書表達,避免使用親暱用詞、不應與學生私下約會,避免與學生在隱蔽室內地方獨處等。議會主席鄒秉恩接受本報訪問表示,議會留意到現有守則有所不足,故修訂增加具體例子,冀4月前將建議交教育局。
議會提出修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下稱守則)的諮詢稿,並於本月23日或之前接受意見。對比現時所用的《守則》,教師「對學生的義務」範疇中「應與學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關係」一項,修訂增加了「並應避免與學生發展不恰當的師生關係」一句,並補充6點闡釋和例子,如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親密關係、不得與學生發生性關係等(見表)。
鄒秉恩表示,修訂基本上依循1990年代的守則版本,惟隨荇犮N變遷,有「新事物」出現,議會決定將部分守則重新編排,並增加實務指引和例子,讓執行守則的同工有更清晰的指引,希望可在今年4月前將有關修訂的建議交予教育局。議會昨向教師介紹建議的修改。
操守議會負責處理涉及教育工作者的投訴,會以守則作為依據,決定有關投訴的行為是否涉及失當個案,作出懲處建議,並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方景樂﹕為回應近年校園風化案
議會前副主席方景樂認為,有關修訂相信是回應近年數宗在學校發生的風化案。方景樂處理過有關師生關係的個案,他認為修訂守則能使教師更易跟從,同意有關修訂,惟對於修訂其中一項﹕「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的言行舉止,必須符合教育專業形象。在學校內或學生前,無論上課時或下課後,言談舉止與行為操守以至儀容衣著,均應符合身為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的標準」,他認為要求過緊。
規管課後言行衣著 被質疑過緊
方表示有關規管包括「上課時」和「下課後」,是「全天候、一日24小時、一星期7天」的規管,他雖然認同要規管教師言行,但此修訂在時間上和程度上都訂得太闊。方說認同要規管教師言行,例如教師不應在街上高談闊論粗口,以免影響學生,但關注會否過度規管教師下課後的生活行為,「著對拖鞋落去買R得唔得?教師去大牌檔飲啤酒飲到酩酊大醉得唔得?」他建議《守則》不應限制教師的儀容衣著。
操守議會:不會將港獨議題寫入守則
方亦擔心,守則規限教師的言談舉止,會否涉及規管教師涉及政治的言論及參與。鄒秉恩則表示,議會在2009年已開始檢視守則,強調今次建議修訂涉及概念原則,不會將社會上如港獨等議題寫在守則中,強調專業和具教育抱負的教師毋須擔心,而守則變得更清晰有助提升教師的專業操守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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