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夜店雪茄館全禁煙 電子煙入法 違者重罰
【明報專訊】《煙害防制法》全面趨嚴!衛福部國健署提出修法草案,未來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酒吧、夜店、雪茄館首當其衝,各大樓禁設吸煙室;新法同時課免稅煙20元煙捐,一條10包煙品漲200元,並正式把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
免稅煙加捐 1條漲200
現行《菸害防制法》第15條之11註明,對於提供公眾消費的室內場所,可以設立有獨立空調和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雪茄館、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也允許吸煙,酒吧、夜店若為下午9時起營業且僅限18歲以上民眾進入者,也開放室內吸煙。
國健署4日預告修正草案,刪除所有「特例」,並預告到3月6日,彙整各界意見後,啟動立法程序。一旦三讀通過,台灣機場、各飯店將不能設吸煙室,夜店、酒吧也全面禁煙,雪茄館、水煙館更只能提供販售服務,不能在店內吞雲吐霧。
國健署煙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解釋,修法目的在跟進世衛煙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以室內吸煙室為例,目前並無設備能完全阻隔二手煙,必須要維護員工拒吸二手煙的權益。
雪茄館禁煙 乾脆關門
「購買雪茄前須試味道,雪茄館禁煙像去餐廳卻只能選外帶?」網友陳先生說,政府要全面禁煙應要有更完整配套。網友James認為「與其禁這些地方,不如禁所有人行區域。」
經營雪茄館的業者表示,「如果只能販售,上網就好了,幹嘛要付這麼貴的租金,根本就是逼業者打烊嘛」。
酒店、夜店業者說,「我們寧可犧牲健康,也不想餓肚子」,消費者邊喝酒、邊抽煙已是常態,要立即禁煙執行上困難度太高,禁煙將使生意受影響,政府要養我們嗎?
此外,新法也擬課免稅店煙品20元煙捐,一條10包煙品就可能漲200元。羅素英說,據統計,每年免稅商店或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賣的煙品,約佔總煙品量1成,課煙捐是盼以價制量。
煙權會理事長陳麒安痛批,煙捐有負擔健保、罕病、防檳等責任,但到免稅商店消費的很多是外國人,憑什麼要我們負擔這些支出,認為此次修法和煙捐宗旨矛盾。
此次修法也將電子煙正式納入《菸害防制法》,未來須經申請通過才能製造,相關管制規範比照一般煙品。羅素英說,目前台灣沒有經申請查驗登記的電子煙,就類似私煙,製造、輸入、販售等都違法。
另新法也將各項罰則大幅提高,像製造、輸入從1至5萬元調至5至25萬元,販賣、展示從1000至3000調至1至5萬,未來製造或販賣未經申請查驗的電子煙也將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