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公司名義每18月續簽 不獲長服金 短約接短約 13年廚師被炒賠5000
【明報專訊】於元朗酒樓任職13年的點心師傅今年4月遭解僱,但只獲7天代通知金,才知僱主一直以短期合約形式僱用他,令他無法累積年資,被解僱時亦得不到長期服務金。職工盟表示,飲食業以短期合約聘請員工非常普遍,將設立舉報熱線,整理相關食肆黑名單,並促請當局修改《僱傭條例》,杜絕不良僱傭手法。
追討33萬 600元和解
李先生(化名)於「元朗人家」酒樓任點心師傅13年,被解僱時只獲約5000元代通知金,不獲長期服務金賠償。他其後才發現酒樓的持有人與兩名股東各自成立3間公司,每18個月就以不同公司名義與他簽約,而每簽一次新約,其年假、強積金供款和年資亦會重新計算。李先生後來在職工盟協助下到勞資審裁處追討,但最終無法討回33萬元的假期折現及長期服務金,只獲僱主以600元庭外和解。
職工盟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溫柏堅表示,以短約聘請員工在飲食業相當普遍,工會近兩年亦接獲約10宗個案。他說僱主以短約聘請員工,主要為逃避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亦可減員工累積的假期,變相剝削員工。
工盟:情况普遍 設舉報熱線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稱,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是勞工保障,增加僱主解僱成本,避免不合理解僱,但僱主利用短約請人,令員工頓失保障。職工盟將成立投訴熱線,呼籲市民舉報以短期合約剝削員工的食肆,從而整理出黑名單。職工盟將去信要求與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會面,要求跟進業內不良僱傭手法。長遠而言,他們促政府修改《僱傭條例》,杜絕以短期合約方式剝削員工。
張宇人回應本報表示,不評論個別公司做法,認為短期合約在飲食業界並不普遍,「取消對冲反而(短約)問題就會浮現,因僱主無法撥備作遣散」。
張宇人:撤對冲致問題浮現
本報曾致電「元朗人家」酒樓查詢,職員着記者留下電話予負責同事跟進,惟截稿前沒回覆。勞工處回應表示,若僱員被要求重新簽訂僱傭合約,在簽署新約後會否影響其受僱的連續性,須視乎合約條款細則、僱傭雙方意願及實際情况,包括員工是否有實質轉換僱主等。僱傭雙方如對僱傭期的連續性有爭議,可透過勞工處調停服務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