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8歲澳門青年王卿旺等待換肝過程一波三折,亦受制於各地器官移植機制未互通。據現行政策,只有香港居民才會列入本港器官移植輪候冊,以輪候遺體器官;至於活體器官捐贈則大部分由病人家人或近親捐贈。澳門法例只允許親屬間做活體器官移植,會由澳府承擔費用,遺體器官移植則轉送內地醫院負責,內地和台灣同樣不允許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 澳門活體捐肝限親屬間 本港今年1月曾有一名東區醫院女病人腦死亡,惟其屍肝無合適受贈者,結果最終酌情捐予台灣高雄長庚醫院,是本港首宗跨境器官捐贈個案。對於建立長遠跨境捐贈機制,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曾探討與台灣有關機構建立機制,暫未有進展。醫管局則回應一直有討論及探討跨境器官捐贈。 港大外科學系臨H副教授竺兆豪認為,跨境捐贈屬政治敏感議題,難制訂統一標準,假若允許把屍肝捐給澳門,亦會有人質疑是否可捐給內地,但他認為以往兩岸三地較少觸及有關問題,難保再有同類事件發生而未能及時救治,因此有必要正視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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