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改訓練中心 房署認首例
【明報專訊】青少年軍獲批租用的前浸信宣道會呂明才小學校舍,作為活動中心,該校舍屬房屋署管轄。房屋署發言人證實,房委會上月初已和青少年軍簽訂3年短期租約,每月約1元正;又證實該署代表青少年軍向地政總署申請改變地契上用途,亦是該署首次把空置校舍更改作訓練及活動中心用途的個案。
浸信宣道會呂明才小學2011年8月遷往新校址,原啟業h校舍一直空置,由教育局管轄。房屋署發言人指出,教育局早前表示,毋須分配該空置校舍作學校或其他教育用途,按中央調配機制,該校舍由規劃署統籌,交由有關部門考慮作其他用途。其後民政事務局表示支持青少年軍把該處用作訓練及活動中心,亦得規劃署同意,由於校舍位處房屋署管轄的啟業h範圍,房屋署遂「配合中央調配機制核准的用途」,並根據相關地契條款的規定和既定程序,向地政總署申請把該空置校舍改作訓練及活動中心用途。
華永會撥款時 地契未改完
本報早前報道,青少年軍在取得民政局的政策支持後6天,即獲華永會撥款3000萬元翻新校舍,惟當時相關改變地契用途程序仍未完成,青少年軍亦未簽租約。
申請校舍失敗的基督少年軍,其執行委員會主席胡定邦指出,民政事務局短時間內把校舍批予青少年軍,過程不夠透明及公平,「我想香港一般市民及公眾人士都覺得不妥當」。他昨晚出席民政事務局長嘉許計劃頒獎典禮時,向局長劉江華反映,並邀約會面討論事件;他指局長反應正面,期望短期內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