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解密:恐怖襲擊遍全球
【明報專訊】自2001年美國紐約遭到911恐怖襲擊之後,「恐襲」似乎成了常態:不單經濟政治較不穩定的國家如伊朗、伊拉克、敘利亞等常遇襲,社會相對穩定的西方國家如美國、法國及德國等亦遭殃。雖然西方國家的傷亡數字在全部恐襲比例上只屬少數,卻更震撼世界,備受全球關注。
文:楊淑敏老師、圖:資料圖片
◆西方國家受襲事件簿(見圖)
2001年9月
美國紐約(New York)及首都華盛頓(Washington, D.C):4架被恐怖分子脅持的民航飛機分別撞向世貿大樓及國防部五角大樓,造成近3000人死、6000人傷。
2013年4月
美國波士頓(Boston):舉辦馬拉松比賽期間發生爆炸,3死逾140人傷。
2015年1月及11月
法國首都巴黎(Paris):諷刺時弊的雜誌《查理周刊》總部遭多名槍手襲擊,12人死,包括編輯、漫畫家及警察。同年11月,6處地點遭連環恐襲,130人喪生,約400人傷。「伊斯蘭國」承認責任。
2016年7月
法國南部城巿尼斯(Nice):法國國慶晚上,一輛卡車高速撞向觀賞煙花的人群,造成84人死,過百人受傷。「伊斯蘭國」承認犯案。
2005年7月
英國首都倫敦(London):於上班的繁忙時間,數個地鐵站相繼爆炸,亦有巴士爆炸,造成56人死、逾700人受傷。
2016年3月
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Brussels):機場及鄰近歐盟總部的地鐵站發生爆炸,32人遇害,逾300人受傷。
2016年7月
德國南部巴伐利亞州(Bavaria):一名17歲阿富汗難民持刀斬傷火車乘客,當中4人來自香港,2人輕傷,2人危殆。
2004年3月
西班牙首都馬德里(Madrid):火車爆炸造成接近200人死,約1800人傷。
2014年12月
澳洲悉尼(Sydney):一名持槍者在咖啡室內挾持多名人質,最終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
◆左方一堆冷冰冰的數字代表恐怖襲擊造成的傷亡,其實數字一個都嫌多。發展中國家長期受恐襲威脅,可是為何恐襲發生在發達國我們才更關注?這跟全球化(globalization)或有密切關係。
首先,互聯網能把資訊在壓縮的時空(time-space compression),方便而快捷地傳送至世界各地。不過國際主流媒體多來自社會穩定性相對較高、經濟較富裕的歐美國家。如恐襲發生在歐洲、美加、澳紐等地,主流媒體部署的資源較多,能較快到達現場,對傷亡及調查自然能迅速、深入地報道。
另外,部分遭遇恐襲的歐美城巿如倫敦、巴黎既是旅遊熱點,又是跨國經濟命脈,外界更關注該地的安全。例如比利時的首都布魯塞爾,更是展現政治全球化其中一個組織——歐盟(European Union)的總部。
◆恐襲對西方各國政社經影響
1. 個人:憂慮人身安全 仇恨心態日增
左述的恐襲事件多發生在一般民眾日常會到訪的地點:公共交通運輸交匯點如機場、火車站;娛樂設施如歌劇院、酒吧街等。這些襲擊無特定群眾目標,亦無可防避,令人心理壓力增加。同時,民眾或會對與施襲者背景相似的人產生仇恨心態。例如近期歐洲恐襲的施襲者部分會念出伊斯蘭教經文,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IS)亦對多宗事故承認責任,民眾難免會認為事件與宗教有關,或會對來自中東或信奉伊斯蘭教的鄰居或移民不友善、不信任,造成更深的誤解。
2. 社會政治:動搖社會穩定
部分國家(如德國)對於接納難民(refugees)本來持較中性或開放態度,但後來因成為恐襲的目標,且開始有報道指施襲者以難民身分混入,不少民眾開始轉向認為收容難民是不應該的。社會可能出現分化(social division),甚至會質疑政府的施政及維持治安的能力。
3. 經濟:打擊旅遊業及經濟
歐洲城巿是世界旅遊熱點,亦是大型國際會議及展覽的主辦地,例如法國在恐襲發生後主辦足球盛事歐洲國家盃,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又稱氣候峰會)(COP 21)。這些活動原可刺激本土經濟,但接二連三的恐襲導致人心惶惶,或有旅客因擔心遇襲而不前往歐洲國家,令經濟蒙受損失。
4. 價值觀:反思普世價值觀
.西方國家是一些普世價值的發源或弘揚地,例如平等(equality)、博愛(fraternity)、自由(liberty)、民主(democracy)、人道主義(humanitarianism)等,恐襲就如對上述價值的一記耳光。
.以諷刺手法報道時事的法國雜誌《查理周刊》,被恐怖分子指控侮辱伊斯蘭教先知而遭血洗,編輯及漫畫家遇害,巴黎及世界各地的人高舉「我們都是查理」(Je suis Charlie)的口號捍衛新聞自由(freedom of press),但新聞自由與尊重不同宗教的界線應該如何劃分,引起討論。
.基於人道主義,德國收容眾多逃離家園的難民,但歐洲連番遭受恐襲後,德國總理默克爾遭到抨擊,批評她的難民政策令歐洲更易受襲。
.發生恐襲後,各西方國家致力防範襲擊,投放更多資源在國防。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曾揭發美國以「反恐」為名,監聽其他盟國的領袖,亦掌握國民一舉一動的「情報」,這種全面監控(mass surveillance)是否有違私隱(privacy)?國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重要,還是國民的私隱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