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慶加婦女可投票百周年
省司法廳長﹕投票權得來不易
【明報專訊】加拿大婦女爭取到投票權已屆100周年,卑詩省昨日假溫哥華舉行盛大活動慶祝。有評論指,白人婦女取得投票權,為華人等少數族裔取得公民權鋪平道路。
卑詩省府昨日假溫哥華市中心法院大樓內舉行紀念活動,慶祝婦女取得投票權100周年。邀請到數以百計的嘉賓出席,婦女界不少精英都有到場。
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Beverley McLachlin憶述自己先輩就婦女投票權所作出的種種議論。她又指,婦女投票權為日後婦女投身社會,提升地位開路搭橋,擁有不可磨滅的功績。
聯邦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特別指出,婦女獲得投票權100周年,所慶祝的只是白人婦女獲得投票權已屆100年。但原住民及其他族裔的婦女要多等幾十年,才能擁有同樣的權利。但她同時指出,加拿大在婦女地位上進步神速。她以自己為例,能夠成為首位原住民司法部長。而聯邦內閣閣員中有一半是婦女,也創造了歷史。
卑詩省司法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指出,100年前爭取投票權的婦女與現今的婦女所關心的議題相差不大,同樣是就業平等、醫療衛生、抵抗暴力等。蘇安彤呼籲,大家要銘記歷史,要認識到投票權得來不易。
中僑互助會行政總裁周潘坤玲昨日也有出席該活動。她指出,當年雖然只有白人婦女取得投票權,但卻為其後華裔、原住民及其他小數族裔取得投票權鋪平道路,其意義十分重大。中僑在接待新移民時,也不忘叮囑他們一定要行使投票權。她認為,作為加拿大公民,需要履行不少義務,但有義務也應該獲得應有權利。取得投票權,是理所當然的。
昨日活動除了婦女界重要人物演講之外,還安排了短片放映與學生話劇表演,讓大家重溫當年婦女爭取投票權的歷史。
卑詩省在1916年9月舉行公投,通過給予婦女投票權。公投反應熱烈,投票率甚高。卑詩在1917年4月5日,成為全國第4個省份容許婦女投票。
但卑詩省當時禁止華裔、日裔、南亞裔、以及原住民投票。亞裔,不論男女,在1948年都可以投票。但加拿大的原住民到了1960年才能擁有投票權。
昨日11月25日,被選作活動日子,因為剛好是卑詩1916年公投與1917年頒發投票權中間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