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發表最新報告,包括審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的行政及管治,除揭發教資會巨額買機票及酒店開支,更發現教資會屬下的研究資助局申報制度效用成疑,有4名研資局成員身兼接受審批撥款項目的研究員,但找不到利益申報紀錄,涉及6個項目、撥款額500萬元。審計署建議採取措施確保研資局成員不得評審任何關連申請。
明報記者
1991年成立的研資局負責管理19項資助計劃,主要以八大院校為對象。審計署發現,在2013/14至2015/16學年批出的「優配研究金」、「傑出青年學者計劃」和「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傑出學者計劃」合共3314個項目中,有6個項目的首席研究員與4名研資局成員身分重疊,但沒有紀錄顯示這4人曾申報利益。
議員稱不能想像 帳委會跟進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形容這是「不能想像」,認為政府必須找出事發原因,有否掉以輕心,同時要避免日後再有類似「自己批給自己」的情G。有議員形容事件涉及利益衝突,表明立法會帳委會會跟進查核。
教資會拒提供身分 稱當時認為毋須申報
現時研資局主席及當然委員共27人,教資會拒絕提供當年涉及事件的4名成員資料,秘書長回覆本報稱,該6個項目包括在2013/14和2014/15學年的5個「優配研究金」和1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傑出學者計劃」項目,合共批出約500萬元。
教資會指出,該兩個學年每年建議資助項目逾千個,負責評審的研資局轄下學科小組只向研資局提交小組主席報告、建議項目總數及資助總額,研資局大會未曾、亦不會討論個別項目,認為個別研資局成員亦不知悉申請人身分等項目詳情,故研資局當時認為毋須要求個別成員申報利益。
但教資會在2015/16學年開始,以避免任何表面利益衝突為由,要求研資局成員若有關連申請項目須作討論,應離開會議室和不得參與。
研資局負責審批及撥款予院校做研究,2014/15年度撥款額達8.4億元。
4項目報告拖9年仍待評核
審計報告指出,研資局第一層利益申報機制是指研資局及相關小組成員首獲委任、再獲委任或有重大改變時的申報,其後每年須提交或更新利益登記表;第二層是指按個別情G申報。
審計署審2011/12至2015/16學年研資局成員提交或更新利益登記表的紀錄後,發現1人只在首獲委任時曾提交申報,之後未再提交。署方亦發現,至今年5月31日,有4份資助項目的完成或中止報告拖足9年,至今仍待評核。教資會秘書長承諾署方,會改善利益申報文件的存檔安排,並考慮為評核各類項目報告訂定目標完成日期。
研資局主席華雲生接受港台查詢時表示,不清楚部分成員沒有申報利益的情G,同意研資局能夠做得更好。
(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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