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2日加新社電)魁北克省一名參議員提出私人法案﹐建議保護新聞資料來源。他說﹐這份法案是第一項具體的立法措施﹐保護新聞資料來源。此前新聞揭露﹐警方監視魁省記者。 保守黨參議員卡里尼翁(Claude Carignan)說﹐聽說滿地可警方取得搜查令﹐監控《新聞報》(La Presse)記者拉加斯(Patrick Lagace)的手機﹐他覺得有必要提出私人法案。 魁省警方最近也承認﹐它有追蹤幾名記者的通訊。卡里尼翁周二說﹕「那是基本原則﹐保護記者固然重要﹐保護舉報人﹐也很重要。」卡里尼翁的私人法案修訂《加拿大證據法》(Canada Evidence Act)﹐容許記者保密資料﹐保護資料來源。 唯一例外是﹐文件不能透過其他合理方式索取﹐在執法過程中﹐維護公眾利益﹐比保密消息來源更重要。法案也會修訂《刑事法》﹐高等法庭法官才有權頒布監控記者的搜查令。 法官要確信﹐不能透過其他合理途徑索取資料﹐而公眾的利益比記者的隱私權更重要。 另外﹐警方行使搜查令﹐取得的資料應在法庭封存。涉事記者會有通知書﹐可在10天內拒絕警方的要求﹐前提是記者相信﹐交出那些資料﹐可能揭露匿名消息來源。記者拒絕披露資料﹐檢察官有責任證實﹐那些資料對調查十分重要。 卡里尼翁說﹐法案會加強現有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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